兰花灯也称扭兰花,流行于定远县境内,迄今已有700多年历史。
相传在元朝以前定远县境内就有兰花灯班子,每逢农历正月十五闹花灯,这里都有兰花灯表演。不过那时的兰花灯只有“兰花”和“岔伞”,。在封建社会,女子不准玩兰花灯,所以那时兰花皆由男子扮演。到了元朝中期,将表演中的兰花改为汉族姑娘扮演,并在舞蹈中增加一名蒙古贵族,起舞时居兰花之中,汉族姑娘分立两旁,蒙古贵族任意左右拥抱。这时的兰花灯成为一种供统治者娱乐的舞蹈。元朝灭亡后,兰花灯成为汉族和蒙古族人民团结和谐的舞蹈,蒙古贵族的身份已不是统治者,而是民族友好的象征,按当时汉族的习俗恢复了男扮女装。新中国成立后,又将男扮女装的兰花改为女性扮演。
经过时代变迁,兰花灯中的人物和称谓有所变化,但表演形式大致相同,有音乐锣鼓伴奏。兰花灯由4至6人、蒙古贵族1人、岔伞1人所组成。兰花、蒙古贵族、岔伞在鼓乐声中且歌且舞变换队形。有大花场、大小穿花、S形穿花、二龙出水、一条龙、别剪子等,动作上接近花鼓灯,整个舞蹈节奏欢快,气氛热烈,有说有唱。唱词上可根据时代老曲新唱,即兴表演。每逢佳节,都有几班兰花灯表演,借以喜庆丰收,欢度佳节,深受广大群众欢迎。
2008年,兰花灯被确定为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。